容量:1/2 FL OZ( 15 ML=CC)---7瓶
網購價:1560元
(1)維他命成份化妝品在台灣的忍辱負重際遇歷程:
維他命E:依據臺灣衛生署以往規定;含有維他命E成份的非藥用化妝品,其人工合成型式的維他命E成份如果超過1%,則被視為藥用化妝品;另外天然萃取型式的維他命E成份則是只要超過了0.05%,就被視為藥用化妝品;如果是使用於皮膚上的維他命E成份化妝品乳霜,豈有人工合成型式的維他命E成份濃度要比天然萃取型式的維他命E成份濃度還要高的道理?其實衛生署應該要鼓勵廠商多生產販賣天然萃取型式的維他命E成份化妝品才對,豈可讓由石化來源所製造出來的人工合成型式的維他命E化妝品在市場上獨當一面?而且維他命E成份被容許使用的劑量也實在是太低了!天然萃取型式的維他命E成份竟然只有0.05%?搞不好一顆核桃的維他命E成份劑量都要超過0.05%?幸好臺灣衛生署已經修改廢棄了此項法律規定,雖然有些晚,也剝奪了維他命E的應有使用價值,但至少還是值得肯定與鼓勵!
維他命A:依據臺灣衛生署以往的規定:含有維他命A成份的非藥用化妝品,不論其維他命A成份是VitaminA-Palmitate或者是VitaminA-Acetate,其維他命A之劑量不得超過2500-IU單位;2500-IU單位的維他命A成份大約有多重?依照試算結果大概只有1.37MG(毫克)重左右,如果以一條2個盎司(約60克重)的乳霜非藥用化妝品為例,依據臺灣衛生署以往的規定,其維他命A成份只能佔產品總重的0.002%以下才行,超過總重的0.002%之維他命A成份化妝品,一律被視為藥用化妝品!如果是這樣,還不如自己找一顆水果泥塗抹要來的強?幸好這種過時的不合理規定已被修改,只是面對這種昨非今是的法律修改,不曉得當時犧牲了多少人的正當權益?又讓臺灣的競爭力倒退了多久?期待衛生署能夠更為積極的修改不適宜的過時法律,造福往後的廣大消費者.
維他命D:依據臺灣衛生署以往的規定:含有維他命D成份的非藥用化妝品,其維他命D成份的含量不能超過0.1%,維他命D成份如果超過0.1%則被視為是藥用化妝品;其實搞不好人體自己所能合成的維他命D成份都要比0.1%的維他命D高一些吧?那麼我們又為何要去使用符合這樣規定的維他命D成份乳霜產品?幸好這種過時的法律已被臺灣衛生署修改廢除,只是不曉得臺灣衛生署以往的這種規定究竟基理由礎何在?同樣都是人,難道古人不如今人?我們的父母長輩實在是太委屈了一些!明明當時有好的維他命D產品存在,卻只能望梅止渴?而不被允許去合理使用?由此可知衛生署在制定相關行政法律時,必須要關心到相關專業知識與人民的福利才行,否則類似事件將很難以杜絕!衛生署多加油吧!
心得結論:本產品1瓶9折價,買2瓶按2瓶總價8折價,買3瓶送1瓶(按3瓶總價算),買5瓶送2瓶(按5瓶總價算),買7瓶送3瓶(按7瓶總價算)---購買2瓶以上,請至特價預購區下單選購,正式供貨時間,目前預定在2015-11-06日以後(本公司保有緊急更改權)
其實善待肌膚的最簡單資訊(Simple Text)方式,應該是平時多閱覽具有參考價值的化妝品新知,才可能讓自己成為才貌出色的美麗福氣達人吧?!